土地和地上房屋如分別登記為兄弟(或姐妹)所有,雖供父母設籍居住,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,該土地之地價稅仍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適用。
該處另外指出;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除需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、直系親屬於該地辦妥戶籍登記,且需為無出租或供營業之住宅用地,面積在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、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部分,且除有已成年成年直系親屬於該處辦竣戶籍登記,否則申請適用優惠稅率僅能以一處為限。申請適用優惠稅率時,除應填具申請書外,需檢附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影本(夫妻不同戶籍者需檢附雙方戶籍資料)。該處特別指出,為方便申請,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郵寄或親自至稅捐處辦理均可,或可直接上網申請,該處網址:http://www.hltb.gov.tw免費服務專線:0800-38696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