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土地稅務討論區

夫妻分居中仍應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

路過的訪客

高雄王太太詢問,夫妻感情不睦,目前分居中又不知對方所得資料,可否個別申報綜合所得稅。

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,夫妻分居中仍應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,說明如下:
一、個人綜合所得稅,除結婚及離婚當年可選擇分別申報或合併申報外,夫妻應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,以免受罰。
二、分居中之夫妻,辦理申報時,如不知對方所得資料,仍應於申報書中填寫配偶姓名、身份證字號及出生年等資料並於備註欄特別註明(分居),可免受罰。 | 2006-04-27 17:28:24
0 unlike | like 0
:::

線上使用者

9人線上 (6人在瀏覽互動討論區)

會員: 0

訪客: 9

更多…

計數器

今天: 885885885
昨天: 1810181018101810
本週: 9426942694269426
本月: 3547535475354753547535475
總計: 4164917416491741649174164917416491741649174164917
平均: 1144114411441144